民法可以保护我们哪些权益

民法可以保护我们哪些权益

民法可以保护我们权益具体如下:
1、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信用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
2、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3、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债权,股权;
5、知识产权,包括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
6、继承权。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
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4、诚实守信原则。所谓诚实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5、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权利人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依法正确行使,不得背离权利应有的社会目的或超越权利应有的限度,以至于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 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