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74岁的奶奶捡到了20万元现金,然后联系到了失主,将现金归还了。那如果老奶奶不还钱,可以将这20万元现金据为己有吗?当然是不可以的,根据《刑法》规定,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老奶奶真的不还钱,就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不过世界上的好心人还是很多的,这个老奶奶就主动向警方报告了这件事情,并没有将现金据为己有。
老奶奶是否可以将20万现金占为己有呢?
如果你只是捡到了一块钱就不需要把钱交给警察,因为一元钱是很少的,根本不需要如此的兴师动众。但如果你捡到了2000或者2万块钱就应该将钱交给警方,不能占为己有。更别提这个老奶奶讲到了20万元的现金,如果占为己有的话,就是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将钱还给失主,还有可能获得家长与物质上的奖励,何乐而不为呢?
关于这个事情的介绍。
这个老奶奶今年已经74岁了,和老伴并没有经济来源,平常依靠捡破烂为生。在夜晚11点左右的时候,老奶奶发现路边有三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垃圾,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居然装着满满的现金。奶奶立即打了报警电话,发现里面还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的取款单,上面有取款人的姓名以及卡号。民警在第2天联系了工作人员,然后找到了取款人,把钱还给了取款人。丢失人对于老人是很感谢的,老人也是拾金不昧的。
总结
在取完钱之后一定要把这个钱保存好,不要把自己的钱乱放。最好不能喝酒,喝完酒之后神智就会不清,就会把钱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