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变土地性质情况下堆泥土违法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4

不改变土地性质情况下堆泥土违法不

如果是开发或工商业用地,不改变用地性质,临时堆放泥土,不是违法。但土地若是农田性质,就肯定违法。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用地再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划拨地上的房屋,在第一次上市交易时,须补缴土地出让金,不交易不过户,不用补缴。使用划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政策法规调整或有要求,一般在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的情况下,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

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哪些产业可以在耕地上发展?

微观经济行为与宏观研究合流说。
为弥补凯恩斯经济学只着重宏观经济分析,忽视微观经济分析的缺陷,当代一些经济学家,把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与新古典微观经济理论结合起来。
他们以稀缺法则为起点.把经济学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部。微观经济学以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因为资源是稀缺的,要对稀缺的资源配置;宏观经济学以资源利用为研究对象,因为在资源配置中会有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出现资源闲置或浪费问题,对稀缺资源的合理利用,就需要国家干预。
而资源配置和利用又可以有不同的解决模式和方式,这就涉及到经济体制问题。
当代不少经济学者主张建立混合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中既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自由市场经济,又有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和宏观控制的经济。
综上所述,经济学的定义应该是研究在一定经济体制下,稀缺资源配置和利用的科学。该定义涉及四个问题:
一是稀缺资源,这是经济学产生的基础和研究的出发点;
二是资源配置,属于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三是资源利用,属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四是经济体制,因为无论是微观经济学还是宏观经济学都涉及到经济体制问题。

划拨土地住宅过户可以不改变土地性质吗

带上房产证,土地证,买卖双方当事人到行政中心,要缴土地出让金。

我在村民自愿下,不改变土地性质情况下流转了25亩基本农田,却没地方办理流转手续。

先说一下基础的东西,你的这种“流转”在法律上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权利人。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证书是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颁发的。
2、如果你的这个所谓的变更承包经营权的协议,在原承包权人的同意,并得到所在村集体或者是村实业企业的同意的话,你即取得了承包经营权,但你不能对抗第三人。
3、如果你取得了县级人民 *** 颁发的权利证书,那么即取得了完整权利。
补充一点,如果你不是土地所在地村集体的成员的话,村集体的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故而,你取得村集体或者村实业企业的同意就会显得额外重要。

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转让,土地可以分割转让吗

宪法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最好按照宪法的规定不要说转让土地,有必要附加使用权三个字。那要看具体情况了

土地性质的情况下,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
2、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 *** 的其他费用。
一、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关于非法改变土地性质搞建筑

向土管部门投诉。

用地,现在改变土地性质能改变吗

用地,如果现在要改变土地性质,需要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及其他物权设定登记以外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等。
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分为: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
2.变更地籍调查;
3.审核;
4.注册登记;
5.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租用土地种树算是改变土地性质吗

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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