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观基本概念
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看法与认识。
二、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
坚持以人为本,需要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以人为本学生观的核心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1.学生是发展的人。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
顺序性强调学生发展的方向,经历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的发展过程,对应的教学启示是要做到循序渐进。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应充满信心。我们不能因为学生的小错误,将学生完全否定,要看到学生未来的发展潜力,要帮助学生更好的进行发展。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在教师指导下正在成长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
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所以老师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不能割裂学生的完整性。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独特性强调,每个学生都是有差异的,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针对每个人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教育,老师要做到因材施教。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所以,“应当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实践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第三,学生是责权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