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如题所述

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债权人借给别人的时候,可能因为是熟人借款所以不写借款的期限。当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提出诉讼的,但是我国对于诉讼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超出诉讼时效的债权很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无效。那么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咋算?详细内容和我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我国民法总则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总则188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债权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则三年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无证据证明,则适用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二十年内债权人可以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债权人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三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还款要求,则债权人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生活中,有很多的纠纷都是和债权债务有关,但是诉讼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债务诉讼超过时间限制而不能胜诉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对债权人的利益有一定的伤害。因此,在借款时,我们最好写上还款的期限。如果你对上述内容仍然有疑惑的话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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