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8月26日进价工厂上班,期间只签过一个培训期合同,培训期15天,工资650元!不满半年辞工需扣除培训费550元。然后没有签订过其他合同!本人已于2013年12月19日交了辞工单提出辞工,厂里一直不批,想跟厂里协商扣除部分工资辞工,但厂里不同意,说辞工需提前十五天。如果我现在走算自离,没有工资!我想咨询下:1:培训期合同等于试用期合同吗? 2:我现在还属于试用期吗?、 3:我能否拿到2013年12月工资(扣除培训费)。手里目前只有8到11月份的工资条!另外今天要求上班我旷工了,条件是晚餐加菜,加所谓的惊喜!算旷工吗?
老板在12月31号说要我们一号加班8个小时,条件是晚餐加菜,可能会包个红包,我不知道。今天下午我没去,上午去上班了!好的,我明天按照你说的办!但是有个问题,那个培训合同好像说是劳动合同补充还是啥,但是真正的劳动合同真没签过!
追答连劳动合同都没有,哪里还存在劳动合同的补充?你问问他们,脑子是不是秀逗了?
追问准备明天直接去劳动局告!虽然只有4个月的工资条!哈哈!明天处理完了来采纳!
自动离职会有工资?
不是说法定节假日工厂没三倍工资我可以不上班吗?
追答你怎么知道他不给你三倍工资呢?现在还没有到给你工资的时候呀。他可以这样辩解的。
还好没来你这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