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如题所述

一、申请条件
在杨浦区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本市暂无住房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入住
1、落户杨浦区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成员。
2、区重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主要包括引领区域产业发晨的百强企业区重点扶持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和区优先引进的重点企业中的紧缺人才。
3、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引进的高素质人才。
4、对杨浦区域发展做出贡献的辖区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
5、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同时,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杨浦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并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未同时申请、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由单位人事专员统一前往申请办理
1、单位人事专员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
2、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
3、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填写完整的《杨浦区人オ公寓(公共租货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2016版)》(一式两份)(窗口可领取)
5、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出生证明、户口簿(本市必须提供)
6、婚烟状况证明材料
(1)未婚证明(本人写未婚承诺书)
(2)结婚证
(3)离婚证(一并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7、《上海市居住证》及相关办理证明
8、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期必须在二年以上)
9、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0、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
11、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等
三、受理地址
淞沪路605号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21-33193311
四、注意事项
1、房源租赁采用先到先得、轮候等待的方式租赁。
2、租货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可继续租赁,租赁总长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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