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被租来堆放建筑垃圾相关法律

各位好,我来自重庆市某小山村。今年区里城区改造的建筑垃圾被私人承包处理。然后该负责人找到我们村的队长,协商将垃圾堆放到我们这里。请问如果村民同意的话,该参照农村土地的哪些法律来实行该项目呢?如何保证村民不吃亏呢?谢谢各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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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14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民集体用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如果说要把耕地变成建筑垃圾堆放场=.=这应该是法律不允许的,不过给村民的价钱合适,那也应该可以来吧,毕竟偏远地区管理不是很严格。
第2个回答  2014-02-14
土地出租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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