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的工人因工伤,右腿从膝盖处被截肢,想了解一下这是属于几级残废,一般应该赔偿多少?

工地的工人因工伤,右腿从膝盖处被截肢,想了解一下这是属于几级残废,一般应该赔偿多少钱?急,在线等答复。

1、没有看到你的诊断书和X光片,只能通过你的描述来判断,不一定准确,意见仅供参考;
2、初步判断,十级工伤;
3、判断依据: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五级21条 一侧膝以下缺失;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08
建议去做一下伤残鉴定,结果比较权威而且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
第2个回答  2010-10-08
这个具体的等级需要有专门机构,一般是有相关资质的医院来鉴定的,对于赔偿的数额,也需要根据鉴定的结果来具体计算。

建议向要求单位给办理工伤手续。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0-08
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一侧膝以下缺失,为五级伤残;一侧膝以上缺失,为四级伤残。是膝上缺失还是膝下缺失,要鉴定医疗专家现场鉴定才能确定。
四级、五级的伤残赔偿,包括各18、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按月享受75%、70%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直至退休享受退休工资。
或者一次性赔偿标准大致为:四级、五级伤残分别为10倍、8倍的上年度年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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