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财政学的认识和理解

如题所述

以国家为主体,为了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国家与各有关方面之间的分配关系。财政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部分。在中国,对财政这一范畴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财政是由国家分配价值所产生的分配关系,这种价值分配,在国家产生前属于生产领域的财务分配,在国家产生后属于国家财政分配;第二种观点认为,财政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对剩余产品进行分配而产生的分配关系,它不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而是随着剩余产品的产生而产生的;第三种观点认为,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形成的社会集中化的分配关系。

财政一词最早起源于西欧。13~15世纪,拉丁文finis是指结算支付期限的意思,后来演变为finare,则有支付款项、裁定款项或罚款支付的含义。到16世纪末,法国政治家波丹将法语finances作为财政一词使用,认为财政是“国家的神经”,随后逐步泛指国家及其他公共团体的理财。中国古代一般采用国用、国计、邦计、度支、理财等词语。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从西欧各国引用finance一词,吸收中国早已分开存在使用的“财”和“政”二字的含义,创造了财政一词,并于1903年传入中国,逐步取代以前的各种名称,确立了财政的概念。

财政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国家产生以前,原始公社末期已经存在着从有限的剩余产品中分出一部分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经济现象。但这只是集体劳动成果由集体分配,属于经济分配,还没有财政分配。国家产生以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国家的存在,依靠政治力量,强制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产品,以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行和社会的发展,从而便从一般经济分配中分离出独立的财政分配,于是产生了财政。

由于社会生产方式及由此决定的国家类型不同,财政经历了奴隶制国家财政、封建制国家财政、资本主义国家财政和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历史演变。资本主义国家及其以前的财政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对劳动人民进行的额外剥削,反映了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超经济剥削关系。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消灭了剥削制度,它是服务于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财政,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分配关系。但是,不同类型的国家财政,一般具有下列共性:即财政分配的国家主体性、无偿性、强制性和社会基金性。这些特性之间相互关联,使财政分配与其他经济分配相区别。

国家财政一般具有3个职能:①分配职能。即以国家为主体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职能,包括组织财政收入和安排财政支出两个方面。②经济调节职能。即根据宏观政策目标,通过调整财政分配以调节国民经济发展的职能。③监督职能。即对财政的分配、调节过程及其相关方面实施监察、督促和制约的职能。它是财政分配职能、调节职能完满实现的条件。财政的三大职能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其中分配职能是基本职能,调节职能和监督职能是由分配职能所派生的。

随着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发展,财政分配形式经历了力役、实物、货币3种形态。财政分配的范围也逐步由小到大,财政分配的活动逐步由分散到集中,财政分配的管理逐步由不完备到比较完备,形成了诸如税收、公债、预算等日臻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财政分配的目的也由单纯满足国家政权机器的需要逐步发展为满足国家政权机器需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进行宏观经济调节三者并存。

财政参与分配社会产品,必须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的关系,经济决定财政,财政来源于经济,它在一国经济发展和分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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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7
财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经济学中分立出来,可见,财政学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财政作为一国财力的体现,关乎于经济发展的好坏。一个产业的快速发展一般离不开国家财政的大力扶持,产业的发展能带动税收的增长,反作用于财政。以下是我对财政学的认识:

所谓的财政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是财政运行的主线,而财政收支实际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因而财政活动属于社会在生产总体中的一个分配问题。政府就是通过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构成“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切实执行政府的职能,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从政治角度考察,财政包括财政收支治理的含义,属于国家治理范畴。由此看来,财政是经济与政治的交汇点,财政学是经济学和政治学的集合体,在财政学中有关财政规律的理论与有关财政治理的财税体制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

结合中国当前实际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应该作为当今财政学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方针,但是,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也应当把邓小平理论当作依据之一。在充分灵活运用我国学术成果的同时,我们也要虚心吸收西方先进文化成果。但是,对借鉴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必须坚持正确的态度,应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谨慎地加以甄别,去伪存真,吸收其中合理的对我国有用
第2个回答  2020-10-07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国家税收、统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学、政府预算。[2]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经济学基础知识、专门的财税专业知识、较好的综合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在财政、税务、公共管理、公共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非营利组织等相关领域或者工作岗位上从事研究、应用、管理、咨询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或者创新型人才。[2]
实践教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
知识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学科组成
1.按财政分配的主体可分为:专门以资本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财政学;专门以社会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社会主义财政学;对各个国家财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比较财政制度学。
2.按财政分配的内容可分为:国家预算学、国家税收学、公债学、国营企业财务学、固定资产投资学等。
3.按财政发展的历史进程可分为:中国财政史、外国财政史、税制史、公债史,以及研究各个历史时期理财思想的财政思想史。
4.相近专业: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保险、金融工程、信用管理、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投资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房地产经营与评估、统计学、国际文化贸易、国际税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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