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大多数劳动者都希望获得一份工作,这份工作能够带给他们适量的薪水,而不是希望与公司产生巨大的摩擦。
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一个企业的一些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程序,他们也没有按照正规的劳动法来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但是员工都不会去举报他们。原因是大多数企业都是如此,即使他们能够避免这一家企业,也不可能避免所有企业,所以他们选择了接受。如果要改变这一现状的话,那么就必须需要国家进行强制管理,针对劳动法上面的所有要求都做到真真正正的改变。
二、因为大多数劳动者都没有足够的时间与企业消耗,他们还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工作和完成工作。
有些员工离职其实就是与上一家公司产生的利益纠葛最终离开,但是在离开的时候,有些公司会故意拖延工资。这样的行为其实就违反的劳动法律,但是大多数劳动者还是不愿意去花时间与他们争斗,因为他们知道大多数公司都还是会支付工资,只不过是时间差异而已。他们没有必要为了这一点点时间差异,而去花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举报公司,最终只会浪费员工的时间。
三、因为大多数劳动者都没有很高的法律意识,他们认为自己个人的力量不足以与一个企业进行较量,最终受伤害的肯定是自己。
很多企业在员工试用期的时候不会给员工去购买保险,只有在转正的时候去购买保险,这样的现象不止一家企业,甚至在30%— 50%以上的企业都是如此。大多数人的力量其实都没有办法跟一个公司去抗衡,毕竟公司有足够的金钱,有足够的专业律师团队,一个小小的员工是很难从中获得更多证据。但在法律的拥护下,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