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争吵打架对方先动手,我无明显伤痕,对方轻微伤,对方要求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妈妈与同事发生口角,对方先动的手,手里拿着东西对我妈头部敲打,我妈妈还手了,事后他去住院报警,我妈妈也去医院了,拍了片子,当时医生要求留院观察,当时因为不方便就没住院,他们发生打斗是有监控的,过两天了,现在对方报警了,我现在从外地回来可以带俺妈去住院吗,我可以在报警吗

只要是打架互殴行为,无论哪一方先动手,都是是不对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还手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否则,对因为打架造成的损害后果,双方都应该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承担责任。从你叙述的情况,既然对方先动手,对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你妈妈主要是要举证证明是对方先动手,具有更大的过错,同时认真审查对方的医疗费是否合理。你妈妈花的医疗费也应当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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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8
把人打成轻微伤不会判刑,只会进行治安处罚。至于赔偿,打人者应当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第2个回答  2021-04-28
如果双打架互有伤,可以报警。这个是民事治安案件,协商不成可上诉解决。由法院判决。
第3个回答  2021-04-28
你所述情况,若属实该赔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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