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1月份离职能拿到我2017年年终奖吗
我2016年7月份入职, 公司有年终奖 去年发放了2016年的 我2018年1月份 离职 我过年能拿到我年终奖吗
视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定。如果是12月底是财年底,年终奖是100%;如果是6月底是财年底,年终奖是50%.
在劳动合同已有约定,或单位已有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当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执行。总体上,年终奖的发放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管理范畴,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
扩展资料
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这是一种guaranteed bonus(有保证的奖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B: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
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年终奖金也就是说,当你个人努力完成工作,发挥集体协作精神,完成公司营业目标时,才能最终获得双薪。这种灵活的做法,已经在国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做出贡献。
绩效奖金
这是一种variable bonus(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target bonus(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
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年终奖
视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定。如果是12月底是财年底,年终奖是100%;如果是6月底是财年底,年终奖是50%.
在劳动合同已有约定,或单位已有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当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执行。总体上,年终奖的发放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管理范畴,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公司特殊福利,是否发放以及发放额度需要考虑公司当年效益及个人表现,不纳入员工工资的范围,并规定在年终奖发放前员工离职不得享受单位上年度年终奖的,那么用人单位不支付离职员工年终奖,是可以得到司法支持的。
年终奖分两次发,就是为了避免员工在过年时候批量辞职,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就按劳动合同的条款办。这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扩展资料;
得看你们公司领导的意思了,年终奖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福利奖励政策,不是法律强制性要求的,公司只要按照正常程序给你结算了工资及相关手续,申请仲裁是没用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意思就是说 离职了 人家不给你年终奖也是没有办法对吗
追答是的,因为那算违法行为,很多单位就是年底的时候辞人,就是为了省年终奖这块。只要你单位没有违法行为,你申请仲裁是没用的,因为人家的确没必要给你发,是你自己要走的。年终奖不仅是对员工上一年的工作的肯定奖励,也是给员工未来工作努力的憧憬。
追问恩呢。谢谢。我懂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因为我入职时就说明了有年终 3到5个月的。 我2017年都在职 20181月离职。 年终发放的是2017年的。 应该有对吧
如果没有。我可以申请仲裁吗,胜率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