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决书15天怎么算

如题所述

收到判决书15天的计算是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开始,连续计算15个自然日。
一、确定收到判决书的日期
收到判决书的日期是计算15天期限的起点。这个日期应当是当事人实际收到判决书的日期,而不是判决书上注明的日期。如果判决书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那么收到判决书的日期应当是当事人签收邮件的日期。如果是当庭宣判的,那么收到判决书的日期应当是宣判的次日。
二、计算15天的期限
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开始,连续计算15个自然日。这15天包括了所有的日期,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如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例如,如果当事人在某月1日收到判决书,那么15天的期限将从2日开始计算,直到16日结束。
三、注意事项
在计算15天期限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准确记录收到判决书的日期,以避免因计算错误而错过上诉或履行义务的期限。
如果遇到节假日或周末,也要将这些日期计算在内,因为15天期限是连续计算的。
如果在15天期限内需要采取某些行动(如上诉、履行义务等),当事人应当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因时间紧迫而错过期限。
综上所述:
收到判决书15天的计算是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开始,连续计算15个自然日。当事人在计算期限时应当注意准确记录收到判决书的日期,并将节假日和周末计算在内。同时,当事人应当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在期限内采取必要的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