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不过,应当经夫妻协商,共同决定。
一、《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二、 中华文明的传统习惯是随父姓,因此,户口登记时,如随父姓,户籍工作人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如果随母姓,则会要求夫妻二人一起到场。
1、卫生部文件规定,领取新生儿出生证须由母亲前来,并提交小孩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可办理发证。如果医院在出具出生证时,母亲一方携带其丈夫的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办理申领手续,医院遵循卫生部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在审查了相关资料后,如果母亲一方签署《郑重声明》要求孩子随母姓,医院在出生证明上,可以将孩子随母姓登记。
2、《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立法精神,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小孩随母姓的行为,视为更改姓氏,必须由夫妻俩共同申请。如果夫妻俩意见不一的,暂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