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题所述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扩展资料:

一、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只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

在财产的分割方式上,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割:这适用粮食、现金、存款等可以直接分割、不会产生价值贬损的财产。

(二)价金分割或价格补偿:对于车辆、字画、古董等无法直接分割的财产,可以将实物进行变卖,将变卖取得的价金予以分割这就是价金分割;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取得该财产的,该方可以将共有物作价,并将作价的一半付给另一方作为补偿,这称为价格补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考虑因素:

(一)考虑财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财产特别是生产资料不宜分割,否则将损害财产的效用或者经济价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同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对不宜分割的财产要作为一个整体的分割。

(二)考虑一方学习和工作的需要:夫妻一方在学习或工作上对某项物品有特殊需要的,可以优先考虑该物品分给这一方,如果双方都需要,则考虑哪一方更需要。

(三)考虑生活的需要:对一些家庭生活用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合情合理的分割。

(四)考虑财产来源:对一些特定物品,如与人身关系密切并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奖品等,可以根据物品来源,分给获得一方所有。其他一些共同物品,如果没有特别实际需要的,也可以考虑财产来源分割。

(五)考虑对家庭付出的大小:双方当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分割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则应当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补足。

(六)考虑是否存在过错:在司法实践中,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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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3
婚后买房子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仅仅属于自己的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买房,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不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登记人后面标注“xxx单独所有”,此时只要标注了单独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配偶也无权分割。
那么是不是就随意写上“xxx单独所有”几个大字就可以呢?不是的,其真正的程序是:未登记名字的一方需要写一份放弃该房屋的产权,并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子,婚后买房只写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时,名字后面会注明“单独所有”。
当夫妻感情破裂时许多夫妻会选择离婚,那么就会对孩子、财产进行分配,而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件难事。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为了避免减少矛盾,可以在购房过程中双方坐下来好好交谈,对财产归属逐一区分清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9-19
1。婚前房产,要看住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登记人是否两人姓名。是的话,住房属于婚前共有,没有约定份额前提,一家一半。如果登记人是一方姓名,那么,住房产权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他一人所有,和另一方无关!但是另一方有出资凭证,那么他对住房登记人就拥有债权,可以主张!
婚后,不管两人谁来还贷,所用钱款,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也是一家一半。
2.婚后购买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的姓名,。该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
以上为新婚姻法具体解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9-19
是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14-09-19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你不要担心,房产证即使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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