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元明时期开发简史

如题所述

元代进一步加强了对台湾的管理。公元1292年(至元二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海船副万户杨祥、礼部员外郎吴志斗和珍部员外郎阮监到台湾“宣抚”。公元1335年(后至元一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民政,隶属福建泉州同安县(今厦门)。中国在台湾设立专门政权机构,也自此开始。

明朝以后,大陆与台湾的人民往来不绝。公元1402—1424年(明成祖永乐年间),航海家“三宝太监”郑和率领庞大的舰队访问南洋各国,曾在台湾停留,给当地居民带去工艺品和农产品。至今民间传说高雄凤山的特产“三宝姜”,就是郑和遗留下来的。15世纪以后,倭寇不断骚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明朝政府在澎湖增设“游击”,“春秋汛守”;同时在基隆、淡水二港驻屯军队。

到17世纪20年代的明朝末叶,大陆居民开始大规模移居台湾,给台湾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其时,福建人颜思齐、郑芝龙为抗拒官府欺压,率领闽粤居民迁居台湾,一面从事农耕、贸易,一面组织武装力量抗御倭寇和荷兰人的侵扰。公元1628年(明崇祯元年),时值福建大旱,百姓无以为生,郑芝龙(后官至都督同知)组织灾民数万到台湾,“使垦荒食力”,各地逐渐形成了许多村落。台湾自此进入了大规模的开发时期。

16世纪中叶以后,美丽富饶的台湾成为西方殖民主义者凯觎的对象。西班牙、葡萄牙等列强相继侵扰台湾,或掠夺资源,或进行宗教文化侵略,或直接出兵占领。17世纪初,荷兰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的殖民霸权地位,来到东方,积极参加对殖民地的掠夺。它先后于1602年(明万历三十年)和1622年(明天启二年)两次侵占澎湖。1624年(明天启四年)。明政府出兵将荷兰殖民者逐出澎湖,俘获荷军主将,余众逃往台湾南部,侵占了大员(今台南市安平区)。两年后,西班牙人又从吕宋入侵台湾,占据了基隆和淡水一带。1642年,荷兰人夺取了西班牙人在台湾北部的据点,台湾自此沧为荷兰的殖民地。

荷兰殖民者盘踞台湾38年,先后在台湾修筑城和普鲁文遮堡(赤嵌楼),作为进行殖民统治的中心。但其占领区实际只有南部沿海有限的地区,以及北部的基隆、淡水两港,而且它的统治一直是极不稳固的。荷兰殖民者对台湾同胞进行残酷的盘剥,不断激起台湾人民的反荷斗争。1652年由郑芝龙旧部郭怀一领导台湾军民发动的起义,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群众曾一度攻克热兰遮城,6000人在起义中壮烈牺牲。这次起义愈发坚定了台湾同胞收复国土的斗争决心。九年以后,他们终于配合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虏,收复了台湾。

郑成功是郑芝龙之子。生于1624年,早年郑成功以厦门为根据地,起兵抗清,被明桂王封为延平郡王。因进攻南京受挫,后回师厦门,大修船舰,倾力筹划驱逐侵据台湾的荷兰人,收复国土。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农历四月二十一日,郑成功留下部分兵力守卫厦门、金门,亲自率领2.5万名将士及数百艘战船,从金门料罗湾出发,经澎湖,向台湾进军。农历四月二十九日,郑军在台南鹿耳门内禾寮港登陆,在台湾同胞的积极支援下,与荷军展开多次激战,最后将荷兰殖民总督和残敌围困在热兰遮城内。郑成功在致荷兰殖民总督揆一的“谕降书”中严正指出:“然台湾者,早为中国人所经营,中国之土地也,……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在围城9个月之后,荷兰殖民总督于1662年(清康熙元年)农历二月一日不得不签字投降。自此,中国人民收回了被荷兰殖民者侵占的台湾宝岛。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废除荷人的殖民制度。改赤嵌楼为承天府,置2县,设安抚司于澎湖,戍以重兵,总称台湾为东都。为纪念故土,改称热兰遮城堡为安平镇。同时实行屯田政策,令数万军眷随军赴各地大肆垦荒,在台湾南部和西部的琅
、彰化、云林、新竹等地形成一大批村镇。

但郑成功收复台湾不久,即不幸于1662年农历五月八日染病身亡,时年仅39岁。尔后,其子郑经,孙郑克爽前后治理台湾22年。郑氏祖孙三代治理台湾,奖励制糖、制盐,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开办学堂,改进高山族的农业生产方式。这些措施,推动了台湾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这在台湾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开发和发展时期,史称“明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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