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山东聊城开发区的村民,我结婚四年啦!老婆还没有分到土地,找当地村委会不管。我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属于农村本村村民且没有房地产者,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工本费5元(具体各省不一,但国务院当初下过文件,不准乱收费,一般只收工本费)。
申请的程序:
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申请,经会议后向国土中心所提交申请,经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人民政府批准就行了!

如果你符合条件: 1、属于本村村民
2、无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3、符合土地、建设规划。
4、申请面积需在你省规定的面积内。
不应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村委会没有权利管制你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无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在不行可以向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交行政复议。最后的途径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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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9
这个问题恐怕很难办,现在的土地承包权50年不动,既然没法儿动,那又怎能分给你家嫂子呢!
问题是这也是公平的,既然五十年不动,那原来在娘家的土地就也不用往外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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