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换届三类人员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三类人员”具体是指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一般从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的乡镇在编在岗人员,尤其是乡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干部中选拔,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不超过45周岁;优秀村干部人选,一般从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满2个届期以上的在任人员中选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大学生村官人选,一般从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也可从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过村“两委”成员、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3年以内、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中选拔。

法律依据:《关于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对“三类人员”实行“三推两考一审核”工作的实施办法》

(五)综合考试

经过推荐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三类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与乡镇领导岗位相对应的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理论考试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名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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