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中考复读”是指年龄不满18周岁的初三毕业生,因目前成绩不理想或对录取学校不满意,愿意用一年时间复习调整,重新参加下一届中考的学生。2.复读学生的学籍问题:选择复读的学生不存在学籍问题,所有的初三毕业生在领取所在学校的毕业证书后,即宣告初中学籍业已失效,成为空档,下一步等到学生考取高中后再重新建立高中学籍。 3.关于中考复读的政策。复读学生再次参加中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中考复读生在择校范围与录取政策方面与应届生相同。他们被安排与应届考生同步进行体检、体育测试、英语口试等考察项目,并在中考结束后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水平测试的补考,成绩加入总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