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结婚的房子拆迁后,小姑子回来争房子有理由吗?

如题所述

首先,你自己结婚的房子拆迁以后,不管是拆迁分的还迁房,还是拆迁给你的补偿款,都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你的小姑子是没有权利和你分配这些财产的。因为这部分财产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只有你们两个人才有分配权。
其次,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你们结婚的房子,名字写的是你公公和婆婆的,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所得的房子和补偿款,就要归的公公和婆婆所有,也就是说,你公公婆婆才有资格分配拆迁以后的财产,只要你公公婆婆愿意,那么是可以分给你的小姑子一部分的。
第三,财产和遗产是有本质区别的,就算房子的名字写的是你公公婆婆的,因为你的公公婆婆还在世,所以你的小姑子并不能够理直气壮的来继承这部分财产,这是财产,不是遗产,不适用于继承法。
第四,对于你和你老公来说,如果房子的名字写的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在拆迁以后,你们完全可以把所有的房子,还有补偿款都计入到自己名下,不用分配给任何人,当然,如果你老公和他妹妹的感情比较好,可以适当的给一些,这些都是你们自愿才可以,你的小姑子是不能够强行来争夺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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