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1. 若有效评标价为3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K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
2. 若有效评标价为4-6家时,设置投标最高限价的则去掉最低有效评标价、未设置投标最高限价的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K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
3. 若有效评标价为7家(含7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K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
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7家,则按照上述1和2原则进行计算。
报价评分计算
1. 报价分(80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A等于K时,得70分(基准分);
(2)评标价A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1分,最低得55分;
(3)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1分,最高为80分;
(4)若评标价A低于基准价10%以上时,每再低1%在80分基础上扣1.5分;
(5)若评标价A低于基准价20%以上时,得65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报价合理性(20分)
报价主要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无误;项目单价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存在不合理单价的,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