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给女方女方承担男方债务吗

如题所述

您好,离婚时对房产归属的约定与债务的承担没有直接联系。如果该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则女方无需承担。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就该债务的清偿进行了约定,但该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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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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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4
如果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双方离婚的,债权人可以找任意一方偿还债务,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和债务分担的约定也不能免除任何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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