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占用林地如何审批

如题所述

申报与审核设施农业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一是经营者申请,二是乡镇申报,三是县级审核。设施农业用地申请表;用地红线图及平面布置图;规划选址意见书。
一、设施农业用地的审批所需材料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用地协议;
3.在地镇政府(管委会)审查意见;
4.涉及占用林地、交通、水利等用地的必须出具本单位意见;8、规模养殖的需提供环保部门意见。
二、以整治后主导用途为农用地的土地整治有:
1、耕地整治与园地整治;
2、林地整治;
3、牧草地整治;
4、养殖水面用地整治
三、设施农用地办理手续
1、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向乡镇政府备案,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
2、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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