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二手房买卖,房东因没有拿到尾款拒绝按合同规定时间交钥匙怎么办?

我买的二手房,合同里面写的9月30日办理交接手续,房东交钥匙,可是房东因为没有拿到尾款拒绝交钥匙。事实上银行已经批贷了,只差放款这个环节了,房东以没拿到钱就不给钥匙为借口拒绝按合同办事,我一直很郁闷这件事情,请有经验的朋友给我点意见,有没有什么办法制约这个房东的。例如我们可以推迟放款么?或者拿到房产证以后可以直接破门而入不跟房东交接么? 如果起诉他的话,程序是怎么样的?
合同里规定过户后就办理交接手续,并且说明如果违约就每天需要付给我房价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可是这个钱我怎么能要到呢,如果他硬是不给怎么办?

1、如果合同约定的尾款支付时间在交房时间之前的,则,房东享有合同法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即在收到尾款前有权利拒绝交接。
2、如果根据合同的约定,不能推断尾款支付时间必须在交房之前的,则,你有权要求房东立即交房,否则,你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房价的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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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0
留存好他不配合办理合同约定是由的证据,包括短信等。看合同有无约定迟延履行的违约金,等过完户了再去找他索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10
正常程序是房东要收到尾款后才给予交房的,要待银行将尾款放至其帐户且到帐才能正式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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