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是农村户口和父母在一个户口上,十八岁分的地,三十年不变。后来经过结婚离婚,我把我户女儿的

你好我以前是农村户口和父母在一个户口上,十八岁分的地,三十年不变。后来经过结婚离婚,我把我户女儿的户口迁到城里,我想知道我分的地还有吗?如果我把我和女儿的户口再迁回娘家,可以吗?

按正常来讲,你户口之前不是已经迁到城里了吗,再落回你父母的农村户口的话,你也是非农业户口没有地的,但是如果村上没有消除你的那一份那就还有的,先问问村干部啥的再回迁。但可以明确的是,你女儿肯定没有地的。
你和女儿户口完全可以迁回娘家,挂在你爸爸户主本名下追问

我分地时是三十年不变政策,我户口迁出后,也没有重新分地 。你说我没地那我分的地去哪了?

追答

如果村里把你户口消掉,会把的自动补到你娘家户口上的

比如你结婚之前你家有三口人的地,你结婚之后也是三口人的地,只不过地不是你的啦

追问

怎么会呢!又没有重新分地,我的地就没有了

追答

你的那份地是有,在你父母头上,只不过不是的了,因为你户口即使迁过来也是非农业户口,本身就没地的。 如果你父母原愿意给你地种,那你就有地啦

追问

谢谢你

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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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如果我和我女儿的户口迁到我爸的户口上,我能享用农村变更后的福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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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08
没有了。
农村土地和宅基地,只有本村户籍人士可以享有,
户籍迁走,到外村,或者转为城镇户籍,你的宅基地和土地,会被村委会收走,
是否该可以迁回户籍,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接受你的户籍,就算是签回来户籍,也不一定有土地给你,因为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追问

但是我分地时是三十年不变呀!

追答

但是在这30年之间,你户籍转走了啊。就失去了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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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3-08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农村劳动群众所有,你户口己是城市户口,不是本村村民,不能享有农村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及经营权,土地承包法三十年不变,是对在册农业户口的政策规定。追问

可是我分地时是三十年不变政策,我户口迁出后又没有重新分地,那我当时分的地就应该还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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