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专业问题 :
交强险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三责险不计免赔 车责不计免赔 均购买
我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 现有人伤
现受害方已经告上法院
医疗费中 甲类 乙类 比列自负药计算方式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规定:
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的 ,保险人按100%事故比列赔偿 (第三者商业险 第十五条)
保险人根据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承担的比例,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事故责任免赔率:全责免赔15% (第三者商业险 第十五条)
另我购买了三责险不计免赔
请教大家:
我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自费部分应该怎么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
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
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
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反正我已经全责 不知道你说的有利的证据指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