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与事物的关系
关于物质和事物的关系,首先看两者的区别:第一,物质概念的内涵只是客观实在; 事物除了具有客观实在这一共同特性之外,还有其他各不同的具体特性,它是无限多样的.第二,物质概念的外延无限大,因为它包罗世界的“各种实物的总和”,所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而事物只是无限世界中的颗粒、部分、方面,所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有限的.第三,物质是最大的一般,最高的抽象;而事物则是个别的、具体的.第四,物质作为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这一点是不变的、绝对的;而事物的结构和特性则是可变的、相对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是可变的、相对的.第五,作为具有共同属性的客观实在的物质,它不依感性而存在着的,而事物则是以具体的客观面貌出现的特定的客观实在,它是感性地存在着的,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
再看两者的联系,既然哲学物质范畴是包罗一切具体物质形态的、是各种实物的总和,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是最大的一般,而事物除了是以具体客体存在的客观实在之外,又各有自己的不同特性,是个别,那么这二者之间必然有一般与个别的联系,并且这种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即物质只能通过事物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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