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孩一起玩,其中一个小孩受伤了,对方家长要求承担全部医药费,合理吗

如题所述

不合理,这种小孩子之间相互玩耍的行为本身不具备安全意识,所以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责任权利追究,但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讲,一方家长有义务去承担部分应尽的责任,这是出于责任角度!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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