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汇总期内各项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总账科目填列在科目汇总表的“会计科目”栏内即可。
根据汇总期内所有记账凭证,按会计科目分别加计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并将其汇总金额填在各相应会计科目的“借方”和“贷方”栏内。
对于科目汇总表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也可以直接根据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入合计和支出合计填列。
而不再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归类、汇总填列。还应分别加总全部会计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进行发生额的试算平衡。
扩展资料:
科目汇总表编制方法:
首先,根据分录凭证编制T型账户,将本期各会计科目的发生额一一记入有关T型账户;然后计算各个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数。
最后将此发生额合计数填入科目汇总表中与有关科目相对应的本期发生额栏,并将所有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与贷方发生额进行合计,借贷相等后,一般说明无误,可用以登记总账。
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时间可以是五天、十天、十五天、一个月汇总一次,具体情况视单位的业务量而定。
在处理过程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种明细分类账的设置和登记及总分类账的设置与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