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老师侵犯了学生的自尊、 可以直接告教育局、 教育局会让该教师向你公开道歉、并且写检查、 严重的还会停职处理。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如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1、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尊纪守法,既是公民良好素质的体现,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2、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