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合同协议书

如题所述

为加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等文件,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xx年10月23日至20xx年10月31日,对20xx年度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20xx年6月,津市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由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对津市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投入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1亿元,定向用于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智慧教育工程。

2、立项依据

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包括:

(1)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xx年8月27日《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央、^20xx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3)国家发改委20xx年11月《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通知》;

(4)常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常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津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次)。

3、管理和实施机构

一中信息化建设专项项目由市智慧城市办负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为津市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并由其委托津市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市一中”)具体执行。根据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审查意见和招投标中标结果,实施单位对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信息技术在市一中的教学应用,进一步创新教学方式与教育模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增强信息化环境下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适应信息社会要求的创新人才,为实现教育教学的现代化夯实基础。

2、20xx年具体绩效目标

20xx年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1)完成高考监控系统的安装;

(2)完成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安装;

(3)完成校园育英广播系统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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