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交了定金能否要回

如题所述

通常而言,认购金是不可退回的。然而,如若满足以下几种特定情境,便有可能进行退款事宜:首先,若是开发商在约定好的认购意向书有效期内,将购房者已经确定购买的房屋出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最终无法顺利完成正式交易的,开发商应当按照双倍原则,偿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金额;其次,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取相关商品房销售的严格许可证照,亦或是因为开发商自身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约,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效力丧失问题的,开发商需要归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同时承担购房者因此产生的各方面经济损失;再次,若双方仅因正式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签约失败的,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需全数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最后,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然而,若开发商已经具备了商品房预售所需的法律条件,但购房者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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