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之——您可能听说过的假死和假死状态

如题所述

假死状态是指人体循环、呼吸和脑机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外表看似已经死亡,但实际仍有生命体征。若能及时有效救治,患者仍可复苏,部分甚至无需处理即可自然复苏。然而,若导致假死的原因未能消除,患者大部分仍将在短时间内死亡。

假死状态的常见原因包括窒息过程,如扼颈、勒颈、缢颈、溺水等;中枢神经抑制性药物中毒,如催眠药、麻醉药、鸦片、吗啡等;一氧化碳中毒;身体降温、低温治疗、人工降温;严重晕厥、电休克、脑震荡、脑出血、癫痫发作、强烈精神刺激、日射病、热射病;霍乱或砷中毒所致强烈腹泻和脱水、产后大出血、营养障碍、尿毒症以及严重外伤等。

通过眼底检查、线结扎指头、荧光色素钠试验、瞳孔变形试验、X线透视、心电图检查和微弱呼吸检查等方法,可以鉴别出假死状态。眼底检查可见视网膜血管中有血流,表明仍有循环存在。线结扎指头后,若指头变青紫、肿胀,说明有动脉血流存在。荧光色素钠试验中,若2至5分钟内颜色消退,则为假死;若24小时内颜色不消退,则为死亡。压迫眼球导致瞳孔变形,解除压力后瞳孔能恢复圆形的为假死。X线透视可见心脏搏动,心电图检查可见心脏生物电反应。微弱呼吸检查中,即使微小气流也能被查出。

随着医学检查方法的不断进步,假死现象已较少发生。然而,鉴于媒体时有报道的案例,当怀疑有假死情况时,应保持谨慎,避免误判为真死。在命案现场勘验时,首先判断受害人是否死亡或处于假死状态,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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