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挂证’,是指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其证书挂靠到非供职企业名下,以获取报酬的行为。据了解,此类现象多见于工程建设领域,一部分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他们将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证书挂靠到相关企业,一方面这些企业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持证”员工,才能获取管理部门更高的资质认定,可凭此承揽更大的项目和工程,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持证人员通过‘挂证’可以从企业获取不菲的“酬劳”。
看似合情合理,但仔细分析,却并不如此。首先,国家对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的资质认定,规定了资格证书持有人数,初衷是规范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管理者素质,从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夯实基础。但现实情况是,企业自身从业人员中证书持有人数不足,达不到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为了能够承揽到建设工程,就依赖持有证书的非企业从业人员‘挂证’来实现目的,从而导致了挂靠之风的出现,催生了考证热。其次,一些‘挂证’人员并不在企业供职,不参与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他们只是将证书注册到企业,获取企业承诺的经济收入。实际上,导致了企业的资质证件“悬空”,使企业利用这些证件承揽了工程,但工程的实际建设却由不具备相关能力的人员施工,这显然会给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建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再次,‘挂证’人员中大部分是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挂证”兼职属于违规行为,不应予提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第十六款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网络消息:近日,四川巴中市平昌县25名公职人员因违规“挂证”兼职,受到了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根据当地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规“挂证”兼职的公职人员散见于交通、水利、住建等多个部门,违纪时间远的可以溯及党的十八大之前,近的发生在今年6月,他们大多有违规取酬情节,且反复“挂证”。
公职人员由于身份特殊,其违规“挂证”兼职,存有诸多弊端:一是扰乱了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秩序。“挂证”人员只管定期收钱,至于挂靠到哪一家公司、公司当年施工的项目以及施工的质量如何等等,他并不关心,扰乱了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秩序,使得政府部门关于规范项目建设的管理初衷被异化,同时也使得这些人员向所在单位隐瞒其“挂证”兼职的事实,成为可能。二是给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安全隐患。前面说过,这些‘挂证’人员并不在企业供职,但工程的建设,很大可能是实际上并不具备相关能力的人员施工,这显然会给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建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三是增加了施工质量问题追责问责难度。一旦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企业方面会千方百计,使尽浑身解数化解问题,一方面企业刻意隐瞒“挂证”公职人员的身份信息,另一方面这些“挂证”公职人员也会暗中施力规避风险,使得追责问责难以落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