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男子为躲避检查,拖行交警1公里,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如题所述

  从法律上来讲,该男子已经严重违法,而且还违背了道德,所以一定要让他受到严惩。为了预防大家酒驾,交警每天都会在路上盘查,然而就是有很多司机抱着侥幸心理,喝了酒还在开车,最后被查到了还不承认。像这种人被惩罚根本就不值得同情,最好让他永远都开不了车。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男子朱某与朋友在某饭店喝了一点小酒,离开时,为了避免麻烦,朱某决定冒着风险开车送朋友回家。结果开到半路,便遇到了查酒驾的民警,民警将朱某拦下,并且让他吹了一口气。随后便发现数据有异常,民警就让朱某再吹气检测,朱某意识到自己确实存在酒驾问题,为了逃避惩罚,朱某直接开车准备离开,没想到民警直接被朱某挂在驾驶座旁边。就算发现了民警的处境,朱某仍然选择拖行,车内其他人看见后想要阻止朱某,朱某仍然不为所动。

  当民警要求朱某赶紧停车时,朱某还威胁到:愿不愿意放我走?民警出于安全考虑,暂时答应了对方的要求。这时朱某才放缓了速度,民警趁此机会一个翻滚从车上滚了下来。当时民警的车帽已经被损坏,手机也丢在了车里面,后来赶紧联系同事汇报了情况。

  朱某发现民警从车上掉了下去,赶紧加速离开,后来把车开进了小树林,凌晨,朱某被抓获。法院审查时认为,民警当时穿着警服,携带了各种警务装备,明显是在执行公务,而朱某面对民警时并没有配合,反而驾车拖行民警。该行为威胁了民警的生命安全,2020年9月,当地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逮捕了朱某。本来只是违规驾驶,最后变成了犯罪,实在是一念之差误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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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26

无证+酒驾!男子为躲避检查,拖行交警1公里,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事发当晚,邱某和妻子在朋友家饮酒聚餐,饭后邱某不顾劝阻,载着妻子回家。走到某岔路口的时候,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检查,便弃车逃逸。两名执勤辅警发现后,立即追赶,看到邱某从公路边的菜地跳下去后,赶紧过去查看,但未找到邱某。随即给领导汇报,领导又安排其他民警一起沿河寻找,但也没有找到邱某。


次日,邱某的妻子来到交警队,告诉交警自己的丈夫还没有回家,并向派出所报警自己的丈夫失踪,派出所搜寻一天没有找到。第二日,邱某的尸体被村民发现。经鉴定,邱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99.9mg/100ml,为醉酒后溺水死亡。邱某的家属认为交警检查违法,导致邱某死亡,要求赔偿遭拒后,将交警起诉到法院。

法庭上,邱某的家属提出以下几个理由:第一、现场只有两名辅警检查,没有正式民警,根据法律规定,辅警只有在交警的带领下才能执法,辅警单独执法属于违法行为;第二、根据规定,交警检查过程中,发现司机逃跑,不能追赶。本案中,正是因为交警的追赶才导致邱某死亡;第三、交警检查现场没有救援设备,导致邱某坠河后,不能及时被救助。

对此,交警自然提出了不同理由,主张,第一、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嫌疑人逃跑后,交警不能追赶,这都是老百姓的“以讹传讹”;第二、现场虽然没有正式交警,但是不远处另外一个检测点有正式民警,双方根据安排,相互支援,属于共同执法。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个行政执法是否合法需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评价。首先,从实体上来说,本案两名辅警在上级的安排下,在三岔路口检查酒驾,发现嫌疑人逃跑后,及时追赶属于正常履职。反而如果发现嫌疑人逃跑不追的话,属于渎职行为。

因此,从实体上来说,两名辅警的执法行为并无不当。其次,从程序上来说,《公共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公共交通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单独执法。事发现场,只有两名辅警,没有正式民警。至于交警解释的附近有正式民警,注意,法律要求的是当场要有正式民警。

所以,法院认为交警在执法程序上又存在瑕疵。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当日交警执法检查行为违法。这里有人疑惑,为什么法院没有判决赔偿的事情呢?注意,这个诉讼是行政诉讼,只是确认交警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如果确认违法后,可以再提起国家赔偿。最后,该案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牢记在心里,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就后悔莫及了!

第2个回答  2022-10-26
男子无证酒驾为躲避检查拖行交警1公里引发热议,该名男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和故意伤害罪,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3个回答  2022-10-26
第1点,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就是这就是违法的一种行为,第2点肯定就是酒驾无证驾驶就是明知故犯,肯定就是要扣除车子还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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