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在大陆定居后可否回台湾

我的母亲是台湾人,现在想回来帮我照顾孩子,已经申请办理回大陆定居,现在都批准了,但是大陆这边的出入境管理处要求母亲上交台湾所有的证件以及旅行证件,母亲担心是不是以后就不能再回台湾定居了,请知道的朋友给予帮助,谢谢!~

怕的话何必定居呢?先去办个暂住证,然后去办个一年多签就好了,一年后不想回去台湾,签证到期前就再去办一次签证即可。

很多台湾朋友在上海长住都是这麼做的。

我刚问了一下朋友,规定是说交复印件即可,没说要正本阿?

一、台湾居民申请来中国大陆定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须符合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申请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 3年以上(包括 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台湾居民申请定居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如实逐项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晰;
(二)提交书面申请。委托大陆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 ;
(三)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四)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
(五)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户籍证明及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正、背面)和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
(六)提交经大陆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 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是指:

(一)在台孤身一人的,需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大陆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大陆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大陆亲属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二)申请夫妻团聚的,需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其复印件或者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提交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四、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可向下列机关申请:

(一)在大陆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处、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申请,或者委托其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在大陆地区,申请人可直接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五、审批时限

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 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定居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六、收费标准

(一)手续费 人民币 5元
(二)定居证 人民币 50元

七、办理落户手续

被批准定居的,申请人应在收到《批准定居通知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前往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持通知书和定居证到定居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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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8
我是一名来自青岛的原籍”台湾人”的一名定居大陆有关于我本人在想回台湾定居,想”恢复台湾人生份的台湾小绿绿一定要注意哦,别轻易相信他们说的话。
第2个回答  2010-10-01
办一年多签就好了呀.....位啥要定居还要上交台湾所有的证件以及旅行证件...别被耍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19
只要他拿的是台湾的国籍

什麼时候要回台湾都没问题

还有何必要办定居?

就定期回台湾不是比较方便吗
第4个回答  2020-01-04
请问你办定居了吗?办了之后怎么回台湾?能否保留台湾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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