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支付给孩子的教育费用?

请教知情人士:离婚以后,支付给孩子的教育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孩子的课外(比如学英语、舞蹈、乐器)的教育费用,可以要求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支付吗?如果对方不支付怎么办呢?

教育费包括在抚养费中,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承担。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如果怀疑对方隐瞒实际收入,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支付,具体分配方法可以按照第一条的支付比例进行。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结合上文,虽然我们可以肯定法律对抚养费的承担范围和支付数额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生活中也经常出现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失业无力支付、或者是有支付能力拒绝履行义务额情况。对于无力支付的情况双方可以协调解决,而对于拒绝支付的情况,仅靠协商是无力解决的,此时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出请求,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孩子都是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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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6
当然,我们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而且孩子长大后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现在把他教好了,对以后不是也有帮助的吗?
为了孩子,我觉得就算是对方不愿意交这个钱,也不能跟孩子直说,这样会让孩子觉得父母不爱他了,对孩子的情感发展不利。以后可以讲,现在还小,不要让他觉得自已比普通的孩子少什么。
第2个回答  2010-09-17
另一方应该支付的。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
第3个回答  2010-09-26
这个问题在于双方协商约定。法律无明确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9-17
父母双方都要支付 不如果在离婚时已经答成协议那没话说 如果不支付可以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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