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后,欠款人还钱是交到法院吗

有人欠我五千元钱,借据上的还款日期已过一年 我七月份去他当地的法院起诉(我和被告不是一个地区)法院传唤他开庭审理,他缺席不去,后来打电话给我说九月份还款,我九月份又向其催款两次,今天傍晚他突然来电话说明天晚上让我去他当地县城指定地方拿钱 并要求我拿借据原件去,可我的原件在开庭的时候就交到法官那里,明天又是双休日,法院不上班,我又是外地人,为防止他晚上把约我过去 当面把借据原件撕毁 来个死无对证 ’我要求其把所欠款交到法院然后在法院取回借据,我有空在去他们那边法院拿钱,可他一口拒绝,并说他只有明晚有空有钱,要想拿钱就明晚拿借据过去,不然他钱花完了 以后就没得还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不是的,起诉后法院会判决,如果证据充足,法院判决债务人向您履行债务的话,债务人是直接把款项给您的,并不是给法院。法院不收取当事人的欠款,但是要收取诉讼费等费用。另外,您在起诉之前需要写好起诉书,要提交自己和对方的身份信息等。
法律分析
起诉需要提交:1.起诉状。起诉状,在民事诉讼中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权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诉讼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应提交诉讼代理资格证明。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军官证等)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必要的证据材料。原告在立案时既可以把本案所有证据材料连同诉状一并提交,也可以单独提交立案时所必须的证据材料。所谓立案时必须提交的立案证据材料一般指两类:第一类是指证明当事人享有某项诉讼权利的证据,比如结婚证等;第二类是指能证明争议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欠条,转账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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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7
要求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
向他说明情况,就说已经立案,现在已经不是你所控制的了,欠条原件已经交到法院,如果他愿意,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和他进行调解或和解。否则就等法院开庭吧。
别让他牵着鼻子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17
这种人不可信,想销毁证据的可能性很大。既然已经起诉,并且法院已经传唤他,就不怕他没钱,你可以告诉他,只要他还钱给你,你就撤诉。这样你收钱打收条就行。
第3个回答  2010-09-17
一个人不要去,要去约俩朋友一块去,或者先和承办法官联系一下,看法官怎么说。最好不要相信条的鬼话。
第4个回答  2010-09-17
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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