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转专业政策

如题所述

三峡大学转专业政策介绍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第六条、第七条中规定的不能转专业和转专业受限的情况之外,2022级本科生均可申请转专业。

(一)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二)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博州定向、新疆内高班、西藏内高班等特殊类型高考招生的新生只能在所在招生计划类别涉及的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体育类等专业与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均不能与其他专业互转。

(四)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申报转入专业志愿时,应符合我校2022年在高考改革省份对该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招就处提供)。

(五)2022级本科生申请第一次转专业成功的不可再次申请本次转专业。

二、志愿填报

学生可根据学校公布有接收计划的专业名单,自愿填报专业志愿,同时,还可以选填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专业志愿。

三、考核接收方式和时间

2022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由学院开展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

四、 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第二次转专业工作通知,并公布专业接收计划(见附件2)。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学院制定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方案包括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织领导、转专业接收计划、学院考核工作安排等。考核形式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决定。学生申请第二次转专业成功的,于二年级上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

原则上应降级到转入专业就读,但是否降级,由各学院根据该专业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决定,随学院工作方案一并公布。

各学院不得在学校转专业规定外另行设置其它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文件相抵触的条件。

(三)申请第二次转专业的学生于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8日17:00前,登录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志愿。教务系统设置有“2022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和“2022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电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两个批次,可以同时选填。6月8日17:00报名结束后,学生不得再更改转专业报名相关信息。

学生填报时请注意,“高考科类”分为:不分文理、理工、文史、体育、艺术五种类别;生源地省份是指学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省份,“生源地省份”和“原专业录取批次”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四)2023年6月12日至6月15日,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审核申请第二次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后,按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审批后具备转出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公示期为2天,学生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各学院负责处理。

(五)2023年6月16日17:00前,各学院将在教务系统中下载的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在6月20日之前将汇总名单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六)各学院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其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是否达到合格标准(第二学期课程不含补考)且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含50%)、结合专业转入计划数,对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考核成绩、拟转入专业等。

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接收学院负责处理。学生可在接收学院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期满后5日内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逾期不再接受学生放弃转专业申请。各学院于2023年7月5日上午12:00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七)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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