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官员30万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万元算不算贿赂
行贿一万元算贿赂,只要是行贿行为,一块钱都算贿赂。行贿一万元是立案行贿罪的最低标准而受贿罪的最低立案标准为5000元。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行贿罪中需要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之要件,而该要件的成立需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满3万元。
1万元未达到该数额,故不构成行贿罪,但是对于多次受贿未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当一并计入受贿数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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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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