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过高可使药品发生的变化包括

如题所述

温度过高可使药品发生的变化包括致使中药变质、促使中药挥发、致使剂型破坏。
GSP认证要求的药品储存条件应包括药品分类储存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仓库。常温储存温度为0到30℃℃,冷藏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到10℃℃;每个仓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到75%之间。一般来说,温度在2到10℃℃,酷8℃到20℃,室温空调不能保证储存温度的稳定,对药品的高低温差有影响,容易引起药品变质。如果选择家用冰箱,储存容量小,而且容易受潮、凝结、滴漏、与药品混合、腐蚀药品,药品气味重。家用冰箱不适合存放药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所以选择合适的GSP药品遮阳柜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三十条
冷处系指2~10℃,抗生素要求在冷暗处贮藏。生物制品贮藏和运输规程规定,生物制品的贮藏温度通常为2℃~8℃,有专门规定者除外。故《中国药典》对冷处的温度规定和对生物制品贮藏温度的要求不完全相同,但二者的重叠度较大。为了节省资源,将冷库的温度范围设定为3℃~7℃,使冷库温度范围同时适合生物制品和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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