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戳破“判决书上网”的另一个真相 | 文化纵横

如题所述

北大法学名家朱苏力教授在文化纵横的探讨中,对裁判文书上网的举措持有支持态度,他强调了这一举措对于司法公开和学术研究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高级和最高法的判决文书公开上。他认为,这有助于提升司法权威,并通过制度的完善来加强公众对司法过程的信任。自2000年广州海事法院率先尝试,这一趋势逐渐在全国各级法院普及,旨在推动司法民主化进程,提升公信力、职业化和透明度。

然而,实践中,这一举措并非一帆风顺。一方面,尽管理论上能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但实际收益可能并未充分显现,因为法官在撰写过程中需兼顾详略,对本地受众可能无需过多细节,但对全国公众则需详尽解释以避免误解。这增加了法官的工作负担,可能导致他们的工作质量要求更高,同时也可能引发公众对复杂或冗长判决公正性的质疑,增加了法院的财政和管理压力。

在判决书的公开中,法官的真实思考可能并未完全呈现,公众看到的只是部分理由,这可能导致司法结果的接受度不高,即使判决文书质量高。费用的增加对于资源有限的法院来说,是不小的挑战,平衡收益与成本显得尤为关键。例如,重审判决时,法律推理与情理考量并重,公开的判决书可能难以满足所有群体的满意度,如城市与农村公众对于公正的理解差异。

在非判例法体系中,判决书的普法效果有限,因为纠纷往往源于利益冲突而非法律知识的缺乏。朱苏力教授认为,律师和违法者可能因忽视自身利益而误入法律困境,判决书上网虽有其透明度提升的正面影响,但个人可能难以全面理解其深远影响。尽管如此,他仍支持这一举措,特别是在高级法院,期待它能对司法制度的完善带来实质性的改进,尽管短期内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但他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能逐渐显现。

综上所述,判决书上网的利弊并存,它在提升司法透明度的同时,也面临着实际操作中的诸多挑战。朱苏力教授的观点提醒我们,尽管存在疑惑,但通过持续的探讨和改进,判决文书上网可能成为推动司法制度进步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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