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实行什么制度

西周实行什么制度

周朝的分封制度
封建多氏
周朝的“嫡长宗法继承制”与“分封制”,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是中国姓氏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姓氏的主要来源。要了解中

国姓氏的源流,必须清楚周朝的封建多氏。
在我国历史上,夏商周是相互衔接的三代,史学家多以“三代”相称。
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商两代王朝的国家元首,皆称“帝”,而不称“王”。夏朝的帝位一般地由儿子接任,间或也有

兄弟接任的现象发生。
在夏朝之后,商殷的帝位大多由兄长接任,再传给弟弟,最后再由最年幼的弟弟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传给自已的儿子,这就是“兄终

弟及”或者与“父亡子继”并行的“双轨制”。商殷十七世三十帝中,“兄终弟及”者,计九世十四帝,叔侄相传者四帝,父子相传

者十二帝。《史记·殷本纪》记载:“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相争或争相代立。”从而造成“比九乱世”的局面。殷

商后期,“兄终弟及制”为“父子相承制”所代替。
《史记·殷本纪》有这样一段描述:帝乙的长子微子启生在微地,封为子爵名启。因启的母亲是身份下贱的婢妾,启虽是长子,也不

能立为帝。帝乙的小儿子叫辛,辛的生母是正宫皇后,嫡出,所以就就让辛继承了王位。这位帝辛就是使商殷亡于其手的殷纣王。从

这段史实说明,在商殷末年,已经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周族部落源于我国西北高原,在古嬗父时期,还没有建立“嫡长继承制”。古公少子季历继承周国,而太伯(长子)、次子虞仲,先

出奔长江三角洲。后来,在那里建立了吴国。季历传位于其长子姬昌,姬昌又传位于其长子姬发。姬发就是周武王。
公元前11世纪的20年代,周武王姬发灭商,建立了周王朝,定都镐京(今西安),并改“帝”为“王”,他便是中国历史上的“

千古第一王”。周武王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确立并普遍推广“嫡长继承制”。
周王朝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有江山300多年。周天子为了保障周家王朝的江山一统,其王位明确规定“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

贤。”周天子作为法律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国王或者爵位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庶子哪怕是比嫡子年长或者更有才能,也不准成为继

承人。这样,就使弟统于兄。庶子虽然说不能继承王位,但是,他们可以得到次于王位的其他爵位。这一“宗法传制”,各朝历代历

历相传,延续近3000年,直延续到清王朝的覆灭。
一言蔽之,周朝的“宗法传制”,就是“嫡长继承制”。这就是说,其王位只他的儿子中的长子才能继承,以保证江山永远掌握在自

已氏族手中。这种“嫡长继承制”,是典型的“血缘传制”,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点:
一、传嫡长;
二、传长不传庶;
三、传男不传女。
周朝的“宗法传制”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从太昊伏羲氏“正姓氏”“制嫁娶”以后,经过漫长的两三千年。在这段历史时期内,随着男性在社会生活的主导地位,作为“性”

的存在,那些男性首脑,已经不再是“一夫一妻”,而是逐渐地“一夫多妻”。历史发展到了周朝,漫长的母系社会彻底被父系社会

所替代,父权家长制已经风行天下,“一夫多妻制”已经普遍实行。由于“一夫多妻”,必然会带来许多“副产品”:

一、妻子多了,儿女也多了;

二、儿女多了,是男儿继承王权还是女儿继承王权;

三、哪一个妻子生的儿女继承王权?

这些“副产品”必然要提到议事曰程上来了。到了周朝,周王知道江山得来的不易,为保障江山不丢,出台史无前例的“宗法传制”

,是理当所然的了。

汉代蔡邕在《独断》中曾经这样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是这样的:

天子取十二,夏制也,二十七妇。

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御女。

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夫人九嫔。

诸侯一取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

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这么众多的妻妾嫔妃,必然会生下一串又一串儿女。这么多的儿女,如果不分个先后秩序,如果不立个规矩,如果没有个章法,在继

承王位的问题上,岂不是乱套?岂不带来不可收拾的祸害?这就是周代的“宗法传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周代的“宗法传制”规定:以母为本进行区别,以子女母亲的身份与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不包括女儿)分为嫡庶两类。所说

的“嫡”者,指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称谓“嫡生”或者称“嫡子”,即是“正宗”的意思。所谓“庶”者,指妾所生的儿

子,称谓“庶子”或者称“庶出”。“嫡”为“大宗”,“庶”为“小宗”。

对于“嫡”与“庶”又有严格与具体的规定和称呼:

一是正配,称妻。

妻所生的长子,一般称谓,在20岁,称三哥;宗法称谓,称嫡长子,继承人为嫡子。

妻所生的次子,一般称谓,在14岁,称六哥;宗法称谓,称嫡次子,在继承权上,称庶子。

侧室称妾,妾所生的儿子,下列称谓:

第一妾所生的长子,一般称谓,在25岁,称大哥,在宗法称谓上,称庶长子,没有继承权。

第一妾所生的次子,一般称谓,在19岁,称四哥,在宗法称谓上,称庶三子,没有继承权。

第二妾所生的长子,一般称谓,在22岁,称大二哥,在宗法称谓上,称庶次子,没有继承权。

第二妾所生的次子,一般称谓,在15岁,称五哥,在宗法称谓上,称庶四子,没有继承权。

诸侯的嫡长子宗法明确规定可以当国君,一姓之祖,又是一国之祖。姓也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虽经百代而不变。这就是所谓的“大

宗”。又因为“别子为宗”的规定,“别子”虽然不能继承君位,但“别子”是世君的兄弟,尽管名份上有尊卑,一般地都被分封到

采邑,成了卿大夫,别立一氏成了新氏的始祖。而其别的其他庶子,再立别的氏,被分封到乡、亭为氏。这样以来,在政治上,形成

了一张巨大的统治“天网”,以姓氏的宗法分布开来,具体说就是:

周朝天子,姬姓---嫡长子,姬姓。

天子的庶子(别子),诸侯国君。

诸侯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君位承姓。

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A,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A邑,以A邑的封氏;

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B,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B邑,以B邑的封氏;

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C,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C邑,以C邑的封氏;

卿大夫A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卿大夫,继承A氏。

卿大夫A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甲乡,以乡为氏,为甲氏;

卿大夫A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乙乡,以乡为氏,为乙氏;

卿大夫B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卿大夫,继承B氏。

卿大夫B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丙乡,以乡为氏,为丙氏;

卿大夫B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丁乡,以乡为氏,为丁氏;

卿大夫C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卿大夫,继承C氏。

卿大夫C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午乡,以乡为氏,为午氏;

卿大夫C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已乡,以乡为氏,为已氏。

在如此周代的宗法制度下,仅一个诸侯国君之下,就产生了A、B、C、甲、乙、丙、丁、午、已等多“氏”。这些“氏”,无论是

以国为氏,无论是以邑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都是乡大夫、士等贵族,即使是级别最低的“百工”,也非是一般下层的“奴隶

”或者“平民”。而只是在贵族统治阶级中的等级不同罢了。周代如此的统治程序,一四七列,三六九等,可谓“壁垒森严”。从这

里我们可以看出,在西朝时代的“姓”与“氏”,其具体内容与远古比较,已经发生了内容的变化,成为周王朝统治人民的工具。

顾炎武在《曰知录》中这样说道:“最下者庶民,庶民者无氏,不称氏者称名......者氏类族也,贵别也。”

“氏”是有爵位的贵族统治阶级的称号,家庭出身成了是不是贵族的根本与标志,社会地位完全由家庭出身决定。不是贵族出身的庶

人,不是一代没有“氏”,而是世世代代得不到“氏”;出身贵族家庭,子子孙孙都可以得到“氏”,而且永远是贵族。郑谯在《通

志·氏族序》中对先秦“三代”的“姓”与“氏”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说:

“‘姓’与‘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郑氏说得再确切不过了。正因为“氏”这么“贵重”,那些贵族的名字,首当其冲的就是突出“氏”;而那些没有氏的名字,只要一

听就明白是平民百姓。三代时的名字这样排列:

男子的名字:氏---行辈---名(或者字)---性别(为父或者甫)

女子的名字:夫国家名---行辈---本姓(或者字)---性别(为母或者女)

这些都是严肃场合使用,男子名四个字,女子名五个字,显然是不太方便。在实际曰常生活中大多实用简称,也就是行辈加名(或者

字加)。诸如以诸侯封国名为“氏”的名字“齐环(郑灵公)”,以卿大夫及其后裔受封邑名为“氏”的名字“屈原”,以居地为“

氏”的“西门豹”,以官名受封的“少师庆”,以祖先的名字或者以谧号为“氏”的“孔丘”等等。

这样以来,以远古的“姓”与“氏”和三代的“姓”与“氏”,虽然字是同一个字,但是具体内容,就有了的本质区别。

远古的“姓”是用来表示氏族与氏族全体成员“祖”或者说“源”的集体标志,同姓不通婚。其“氏”是用来表示“宗支”或者说居

地的标志,男子称“氏”。而在西周以来的“三代”,“姓”“氏”却成了统治阶级用来统治天下的“工具”。

周王朝始行了“宗法传制”,创立了中国的“分封制”,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社会”。周王朝为了百姓防止造反,周朝法律规

定:

第一、周王朝的国王以京都镐京(今西安)为中心,沿渭水下游与黄河中下游划出了一大片土地,建立由国王直接统治的特别行政区

。这个特别行政区,称之谓“王畿”。这就是周王朝的“核心”区域。

第二、周王朝把“王畿”以外全国所有的土地,划分为大小不等的若干块土地,分封给建国有功的各路诸侯。这些封国的面积都很小

,实际上是一个个城堡似的各个军事据点,以此为中心,军事控制周围地方,二三十个封国加起来的总面积也没有“王畿”之大。这

样以来,就保障了周王朝对封国的绝对控制。诸侯封国如“群星伴月”一样,环绕保护着周王朝的“王畿”,以保证周王朝的安全。

不唯如此,为了江山的铁统,周王朝又“封建诸国”,这一手也更厉害。其“封建诸国”分为“同姓封国”与“异姓封国”两种:

“同姓封国”是属于血缘关系的封国。

凡是周王朝姬姓的王亲贵族,人人有份,个个封国,都能得封一块土地,得封一国。因同为一姓,称谓“同姓诸侯国”。这是把天下

人人共有的土地,以国法的形式划分到个人私有名下的开始。在周初,先后分封了71个诸侯国,其中,周武王封其兄弟立国的有1

5人,姬姓立国的有40人。

王季之兄太伯、仲雍的后人封于吴(今江苏省苏州);文王之弟虢仲、虢叔分别封于:

东虢(今河南省荥阳东北);

西虢(今陕西省宝鸡东)。

文王之子分别封于:

管(今河南省郑州市);

蔡(今河南省上蔡西南);

猿(今山东省汶上西北);

霍(今山西省霍县西南);

卫(今河南省淇县);

毛(今地未祥);

聃(今湖北省荆门东南);

郜(今年内山东省成武东南);

雍(今河南省修武县西);

曹(今山东省定陶西);

滕(今山塍县西南);

毕(今陕西省咸阳西北);

原(今河南省济源西北);

郇(今山西濞临猗西南)。

武王之子分别封于封于:

晋(山东省翼城西);

应(今河南省平顶山);

韩(今山西省河津县西北)。

周公之子分别封于:

鲁(今山东省曲阜);

凡(河南省辉县西南);

蒋(今河固始县西北);

邢(河北省邢台);

茅(今山东省金乡西北);

胙(今河延津县北);

祭(今河南省郑州市东北)。

召公之子则封燕(今年内北京)。

平定武庚叛乱以后,周公摄政时期,又封周王朝王室弟子26国。

“异姓封国”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有功之臣的封国,像姜子牙封到齐国(山东省临淄)。

第二种情况是封一些既不能征服,又要防止他们作乱的部落,实行政治上的安抚。诸如夏王朝的后裔东楼公(姬姓),被封到杞国(

今河南省杞县)。已经灭国的殷纣王之子武庚(子姓),封到宋国(今河南省商丘)。后来,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被周成王平定

杀了,改封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启为宋国国君。

周王朝的“封建诸国”,结束了中国千古如林的“部落”的存在,“告别”了人人公有的“大家”。从此之后,“部落”为“封建国

家”所替代,人类300万年存在的部落,在中国大地上消失了,人类进入了“封建国家”。

在周王朝,诸侯各国直属周王朝直接管辖,周王一人决策天下。这里再也没有生产资料人人有份的“公有制”。从周朝立国的那一天

起,这里变成了“国家”。所谓“国家”是以“国”为“家”。“家”是私有的标志,那么“国家”就是以把“国家”私有了,“国

家”的概念就是私有的概念。“国家”成为私人的了。

在周朝,周天子封的这些诸侯国,为便于管理,其面积有大有小,因而诸侯国国君的地位有高有低。所以,周王朝封国国君的爵位分

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而且,五级之下还有“第六级”,称为“附庸国”。“附庸国”的面积更小,附庸于附近较大

的诸侯国。这“五级爵位”规定也非常严格。其地域公国50平方公里,侯国35平方公里,伯国小于侯国,子国25平方公里,男

国的面积更小,那些附庸小国还不满25平方公里。因此,西周初期的诸侯国的面积是很小,跟部落没有多少差别,因为当时的人口

不过1370多万(见赵文林《中国人口史》)。

周王朝在三百多年(公元前1066年--771年)间,对其各路诸侯直接分封,叫着“封建诸侯国”。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厉

害的分封,这就是诸侯的分封制。这些诸侯也学着周王室的“王畿”,也只管诸侯国的“中心地域”,把其“中心地域”以外的其它

土地,像周王朝分封诸侯国一样,再分割给他的“亲属”--嫡长子以外的庶子等辈,称之谓卿大夫。这一类封地称之谓“采邑”。

卿大夫得了土地,也学着诸侯的办法,再分割给其亲属——嫡长子以外的庶子等辈,叫着“士”,称着“禄田”。由以上叙述我们可

以看出,在周王朝,其分封建制形成了以周“王畿”为中心的统一等级分封系列,其中有三个环节:

第一是周王朝的直接分封,周天子分封诸侯国;

第二是由诸侯国君再分封,由国君分封采邑;

第三是由卿大夫再分封,由采邑分封为禄田。

周王朝以“王畿”为中心的统一分封系列,具体的体现了周王朝的嫡长宗法继承制的严密性:

周天子的继承人:大宗--嫡长子继承王位,众庶子为小宗--分封为诸侯;

诸侯的继承人:大宗--嫡长子继承诸侯国君位,众庶子小宗--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的继承人:大宗--嫡长子继承卿大夫,众庶子为小宗--分封为士。

周王的“宗法传制”,直接导致了国土的“分封制”。国土以层层严密分封的诸侯(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等组织罗网

,明确了大一统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国君位,保障了王权世世代代的血族统治,以把所有的各层庶子分封出去,保障了天下尽可能性

的安定,为周朝江山的稳定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周朝三百余年,把大国分封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分封为众多卿大夫采邑,采邑又分封成无数禄田。这样,表面看来五彩缤

纷,实际上是血族统治,天下一家,天下一姓。

关于周朝“氏”的本意,《礼记·丧服小记》具体解释了周代宗法的主要内容: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尊宗,敬宗所以尊祖祢

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这一段话,可以说是解释周代“氏”的一把钥匙。文中所说的“祢”即是“父亲”。

诸侯国国君的嫡长子继承其父当了国君,国君的庶子,也就是国君嫡长子的弟弟之辈,也称“别子”。这些“别子”没有权利继承君

位,必须分立出去自成一家,获得新氏,成为这一家支新氏的始祖。这就叫着“别氏为祖”。

“别子”的嫡长子,继承新氏家支,又成为新氏宗派的大宗,这就是“继别为宗”,又叫“大宗”。

只要这个新的同氏宗派存在,大宗作为同氏宗派的元首与代表的地位就永远不变,这叫着“百世不迁其宗”。同宗派奉之为“宗子”



“别子”除其嫡长子之外,当然会有其他的儿子,即是庶子。“别子”的长子、长孙、长曾孙等等,也都会有庶子,这些庶子系数属

于小宗。这些小宗各继承其第一代庶子,各代继承其父(祢)。所以说“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了五世(五代),就没有了

丧服的规定,这就是“五世则迁”之说。

正因为有“五世则迁”的规定,小宗只奉继高祖、曾祖、祖、父(祢)四世传宗的小宗,而高祖以上超过五世的小宗不再尊奉。这样

,每增添一位后裔,他们所尊称的小宗,就相应发生了一次变化,这就叫着“祖迁于上,宗易于下”。

至今,一般人只知道自已的高祖、曾祖、祖与父(祢),而不知道自已的远祖,大概与此也有关吧!

周朝的“嫡长继承制”又法定,同氏宗派的大宗不能绝户,而小宗可以绝灭。例如周公旦是诸侯鲁国的国君,当他回朝庭任职以后,

就由他的嫡长子伯禽到鲁国继承君位,是为鲁公。鲁公的弟弟(别子),必须分出自成一家,建立新氏。所以凡被分封到凡地,成为

了凡氏的始祖;伯龄分封到蒋地,成为了蒋氏的始祖;他的四弟被分封到邢地,成为了邢氏的始祖;胙侯分封到胙,成为了胙氏的始

祖,后来又改为作氏;茅权分封到茅地,成为了茅氏的始祖。他们各自的嫡长子又继承新氏家支,将氏传承下去。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周朝一统天下的宗法,同时,也是各式各样的新氏所产生的根本原因。

人越来越多,宗族越来越大,随着子子孙孙繁衍越来越多,聚族而居不利于群体生活,在一块土地上不能容纳那么多人在一起生活。

于是,人们不得不分迁居于外。这不仅是生活的需要,同时,也是统治阶级统治天下的需要。这就必应势产生了分封,分封就是“封

建”。这也就是“封建社会”的名词的来历。

随着历史的脚步前进,时代的发展,后来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转变成了“氏”。有的以国为氏,有

的以邑为氏,有的以关为氏,有的以乡为氏,有的以亭为氏,有的以地为氏。于是,各式各样的氏在中国大地上出现。遂之,姓氏也

就绚丽多彩起来。

由于“封建”的产生,那些分殖于外的人,无论是以国为氏,无论是以邑为氏,还是以乡为氏,还是以亭为氏,还是以地为氏,中华

民族的传统美德皆不忘本,相互联通,这是人群生存的需要,这就产生了宗法。我国古来有“有分土、无分民”的说法。这就是说,

有分土,则有胙土命氏产生新氏的分封;无分民,那是因为同出于一个祖先,同根共祖,都是受治于大宗之下的宗子。

我们可以看出,“氏”非同小可,“氏”的分化与演变,已经成为周朝宗法分大宗与小宗的名号。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是周天

子得王以后,对所得权力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是一统天下的一种统治方法。我们还可以看到,新氏族产生又是一宗,他们也在发展。

人口不断增加,同氏族人数增多之后,又不能相容,又不得不进行分殖,再开辟新地,再次分出去自已的同氏。随着人数的增多,又

进行分支,以致发展无穷,复加如此。子生孙,孙生子,子子孙孙,发展下去。如像一棵大树,干生枝,枝生叶,一氏家族生发开去

,遍地开花,布于天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的法定,使各地分散的子子孙孙都尊奉第一代获得新氏的先祖为“开氏始祖”。这样,“氏”就成了表示第一

代分出去的支系及其后裔的“姓”。如周公旦氏族:

周公姬旦的嫡长子伯禽是鲁氏始祖。

周公姬旦的庶子即别子被分殖出去:

其别子凡伯分封到凡地,是凡氏的始祖。

其别子伯龄分封到蒋地,是蒋氏的始祖。

其别子第四子分封到邢地,是邢氏的始祖。

其别子胙侯分封到胙地,是胙氏的始祖。

其别子茅叔分封到茅地,是茅氏的始祖。

这样的后果,作为“姓”生发开来,作为“氏”也普遍开花了。当然,这是一个“姓”与“氏”大发展的时代了。

说到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周朝的“始祖”概念、“姓氏”概念与远古的相比已经发生了演变。例如太昊伏羲氏之后,“次有柏皇

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混沌氏、昊英氏、有巢氏、葛天氏、阴康氏、朱襄氏、无怀氏凡十五代,

皆袭伏羲之号。”说的是从柏皇氏至无怀氏这十五代皆袭伏羲的“风”姓,“始祖”是太昊伏羲氏不变,“风”姓也不移。而在周朝

的“始祖”“姓氏”就与太昊伏羲时代说的实质就大不相同了。

吕思勉在《中国制度氏·宗族》中这样说道:“人类既知的统系,必有所以表示之。时曰姓、氏。姓所以表示女系,氏所以表示男系

也。然及后来,男子之权既增,言统系者专以男为主,姓亦改从男。特始祖之姓,则从母耳。周制,始祖之姓曰正姓,百世不改。正

姓而外,别有所以表示支派者,时曰庶姓,庶姓即氏也……(《大传》)注: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疏曰:‘正姓

,若周姓姬,齐姓姜,宋姓子。庶姓,若鲁之三桓,郑之七穆。’盖正姓所以表大宗,庶姓所表小宗也。”

如此之宗法,每一个人既是自已祖先的后裔,同时又是自已后裔的祖先。也即是周朝每一个被分封出去的同姓诸侯,既是与周天子同

姓,同是姬姓的后裔,同属一宗;同时,他们以各自的封地为国名,则成了被封各小宗及其后裔,即以国为氏。他们即是大宗的分支

,又是各分支的开氏始祖。周朝如此宗法纽带,把周朝从宗法上成为一个“大氏族”“大家族”“大家”。说起“家谱”,他们是同

根共祖,同出一源,百姓同根。我们下面看一看周朝姬姓分封支系的开氏始祖:

姜源--后稷--周太公古嬗公父(同一父性始祖):

周太公古嬗公父被分出去的支系开氏始祖(别子为祖):

(1)长子太伯--吴氏开氏始祖;

(2)次子仲雍--吴氏传代始祖;

(3)三子季历--昌(周文王)

周文王姬昌被分出去的支系开氏始祖(别子为祖):

(1)伯邑考;

(2)武王发;

(3)管叔鲜,管氏始祖;

(4)周公旦;

(5)蔡叔度,蔡氏始祖;

(6)曹叔振铎,曹氏始祖;

(7)成叔武,成氏始祖;

(8)霍叔处,霍氏始祖;

(9)康叔封,卫氏始祖;

(10)聃季载,沈、聃氏始祖;

(11)(11字),郜氏始祖;

(12)伯廖,廖氏始祖;

(13)雍伯,雍氏始祖;

(14)叔绣,滕氏、始祖;

(15)毕公高,毕冯、魏氏始祖;

(16)丰侯,丰氏始祖;

(17)郇侯,荀氏始祖。

周武王姬发发被分出去的支系开氏始祖(别子为祖):

(1)第四子,应氏始祖;

(2)邗叔,于、邗氏始祖;

(3)成王诵;

(4)唐叔虞,晋氏始祖。
周公旦被分出去的支系开氏始祖(别子为祖):

(!)伯禽,鲁氏始祖;

(2)凡伯,凡氏始祖;

(3)伯龄,蒋氏始祖;

(4)第四子,邢氏始祖;

(5)胙侯,胙氏始祖;

(6)茅叔,茅氏始祖。

纵观周朝姬姓的开氏祖,关于周代“姓”与“氏”,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所谓“姓”是统一血缘、同一女性始祖、具有共同族亲的

称号与标志;“氏”则是源于同一父姓始祖被分封出去的若干支系的开氏始祖的称谓标志。

周代的“宗法传制”和“分封制”,以严密的法定组织,与政治权力、生产资料土地等结合成一体,一直流传了300多年没有变化

。即使在周朝灭亡之后,那些新兴的的各代王朝,“换汤不换药”,基本上也都效发周朝的“王制”,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

中国的姓氏在周代是蓬勃大发展的历史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发展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许多没有过的姓氏,同时,也形成与决定了

中国姓氏制度发展的基础与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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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22

分封制 

    含义:武王把一定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建立诸侯国。

    受封的诸侯在境内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之后又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通过层层分封,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森严的等级制度:“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权利:诸侯、卿大夫拥有自己封疆内的土地和人民,他们有权实行再分封;受封诸侯拥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权力。

    义务:诸侯要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见述职的义务;卿大夫和士要向上一及承担作战等义务 。

    影响: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促进了边远地区的开发,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网络,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局限:诸侯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势力的壮大,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宗法制:血缘关系维系

    含义:宗法制用复习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它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最突出特点是以学院关系为纽带。

    内容:

    (1)周王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其他儿子封为诸侯。

    (2)诸侯的爵位,由嫡长子继承,他们对天子来说是小宗,在自己的领地内是大宗,其他儿子分封为卿大夫。

    (3)卿大夫的爵位也是由嫡长子继承,其他儿子分封为士,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在自己的领地内是大宗。

    与分封制的关系:宗法制与分封制具有互为表里的关系。

    作用:

    (1)宗法制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2)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井田制

    井田制乃中国西周时期较为普及的土地制度。字意为: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实则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而周礼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地制度,可行性不强,同时难以考证。"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

    礼乐制

    礼乐制是维护封建制度的文化制度。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就连如何称呼"死",不同等级的贵族也不一样:

    天子,皇上--驾崩

    诸侯--薨

    卿大夫--卒

    士--不禄

    平民、奴隶--去世

    相传周朝的礼乐制度是周公制定的。周公制礼作乐,对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影响深远。五六百年以后,孔子提到周公制礼作乐的事,还赞赏不绝!

    周公制礼作乐,规定了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婚宴,加冠)等,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实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第2个回答  2010-10-02
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
第3个回答  2010-10-02
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
第4个回答  2010-10-02
西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为基础的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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