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与档案不符怎么办

如题所述

社保局档案登记的特殊工种年限与个人档案信息不符,解决办法如下:
一、你可以找原单位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请求帮助查询一下单位留存的工资表。如果你当时从事的确实是特殊工种,开工资的工资条上,会体现你从事特殊工种的补贴工资。工资条在社保审批特殊工种退休时,是具备法律依据功能的,完全可以做为有效的证据使用。
二、你可以去居住地的所在街道开具一份查档介绍信,然后带着查档介绍和身份证原件,去区和市档案馆查询本单位工资表和你个人的工资条。
三、你也可以去社保局请求有关部门帮你查询当年单位上报到社保局的特殊工种备案名单,看看你单位上报到社保局的特殊工种备案名单中是否有你的名字。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作岗位上累计满8年。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因从事特殊工种工龄的认定争议,很多职工正处在“应退未退”的困境中。

一、劳动局不承认我们厂的特殊工种怎么办
劳动部门确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是以个人档案中的招工表、转正定级表、调资表为依据的(这些表中有工种且加盖有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的公章可直接确定),档案中原始资料不全,才按单位原始工资表确定。如果原始工资表也不能证明,就不好办了(因为按规定补开的其他任何证明材料都是无效的),就只能按男满60周岁办理退休了。
二、特殊工种有哪些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特殊工种目录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特殊工种一般包括从事高空、高温或需要特重体力劳动的工种。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第一、二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八周岁,女年满五八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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