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

A.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B.如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C.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
D.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

【答案】:A、B
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即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故A选项正确。第38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故B选项正确。
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选项CD相互混淆,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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