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包括: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1、政府统一领导:
就是政府应当从总体上指挥、部署、规划、支持和协调全国或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
2、部门依法监管:
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政府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管。
3、单位全面负责:
是指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做好各项消防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单位是社会消防管理的基本单元,单位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
4、公民积极参与:
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消防工作中的体现。消防工作的具体任务广泛地存在于全社会各行各业的生产、生活之中,要完全实现消防管理的最佳安全目标,就需要公民的广泛参与,否则消防工作社会化将是一句空话。
消防员的职业责任和体能要求:
1、消防员的职业责任
消防员职责主要有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内部勤务(接线、文书)等工作。
2、体能要求
具备良好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和柔韧性等身体素质,能适应在复杂、多变和危险的环境中进行灭火战斗的需要,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去完成任务;能适应长时间灭火和大负荷量的救人、抢救物资的需要;能够在任何复杂环境中坚持灭火战斗,避免个人伤害。
具备良好的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能在严寒、酷暑以及风、雨、雪等气候条件下进行灭火战斗;具备勇敢顽强,雷厉风行,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过硬战斗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