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公务员聘任制事与愿违的原因

如题所述

职务级别界限高,流动性低。
1、职务级别方面。《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仅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聘任制,而且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即使符合这一条件也不得实行聘任制;除此之外,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只能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往往会导致事与愿违。
2、流动性方面。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轮换可能影响政策的连续性,聘任制因其存在续聘压力,容易造成公务员公务行为的短期性。这种短期性集中表现于对看得见的政绩的过分追求,这会诱导公务员在不违反明确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过度作为,而过度积极的公务行为对社会却很可能是害甚于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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