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00年买的房子,2005年父亲过世了。现今因男友家条件有限(他是外市的)所以母亲准备把父亲那处房子过户给我,将做我们以后结婚的住处,男友也来我所在的城市工作。请问,房子如果在婚后过户给我,写我的名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PS:我不是说不把男友当一家人分那么清楚,可毕竟是父母当时辛苦积攒的房产,所以想明确知道。谢谢!
父亲生前有6处房产,母亲一直靠房租养活我和弟弟。现在我们都毕业出来工作了,如果现在我不要求房子过户给我,以后待母亲年纪大了也会是我应得一处房产吧?是不是现在不过户比较好,如果过户给我一人,男友心里不舒服,过户给我俩名字,我母亲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