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未签订合同,工作了一个星期,能拿到工资吗?

如题所述

受保护的,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储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辞职走人,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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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24
兼职同样受劳动法保护,兼职如果每天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的,为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用签合同。兼职超过四个小时的,必须要签订合同。
就是干了一个小时,该给你的工钱都要给你。
不给工钱,可以先向劳动部门投诉——工作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3-06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个人从事劳动监察工作多年,这种情况也遇到过,有的单位多少懂一些劳动法律法规,他们的观点是这种兼职不是劳动关系,因为一个人只能与一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兼职只是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这个说法有道理吗?有人说有道理,我个人并不太赞同,我认为,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应当得到劳动报酬,这个问题不能单纯的或者刻意的往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上去引导,而是要直奔事实——也就是劳动报酬的问题,这才是问题的根本。追问

兼职,说好4个小时的,可是干5个小时,还说干不满30天,不给工资

追答

建议兼职也要签订合同,手里有点芝麻糊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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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8-24
那就要看老板的心黑不黑,心黑的难拿到,心好的可以拿到,说多都是泪啊!
第4个回答  2017-08-23
工资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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